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条件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申请注册的资产评估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
  (一)遵纪守法,恪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;

  (二)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;

  (三)经单位考核同意;

   再次注册者,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知识更新、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。

注册资产评估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注册:    

  (一)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;

  (二)因在资产评估等业务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,受行政处罚的;

  (三)受刑事处罚的。

  凡脱离注册资产评估师工作岗位连续二年以上(含二年)者,注册管理机构将取消其注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