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条件
申请注册的资产评估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遵纪守法,恪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;
(二)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;
(三)经单位考核同意;
再次注册者,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知识更新、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。
注册资产评估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注册:
(一)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;
(二)因在资产评估等业务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,受行政处罚的;
(三)受刑事处罚的。
凡脱离注册资产评估师工作岗位连续二年以上(含二年)者,注册管理机构将取消其注册。